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費及學貸不足額繳費單已開放列印,煩請自行至台銀學雜費入口網下載。
繳費期限:11月6日。
請於期限內完成繳費,以免影響就學權益。(已完成繳費的同學,請忽略此通知。)
依本校學則第七條
學生應依規定期限繳交學分費,經通知而仍逾繳費期限二週且未辦理休學者,
除不可抗力之原因外,應令退學。
學分費繳費公告網頁:http://www.ccu.edu.tw/show_bulletin.php?id=31477